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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宜昌港枝江港区七星台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hxjt    更新时间:2017-07-21 17:06:33    

一、项目概况
宜昌港枝江港区七星台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位于湖北省枝江市七星台镇,长江干流中游荆江河段江口水道北岸,中游航道里程 520.0km 处。项目原名宜昌港枝江港区七星台作业区金太源综合码头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由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和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完成,原方案拟建泊位9个(自上游至下游,1#为件杂泊位,2-4#为原木泊位,5#为件杂泊位,6#为多用途泊位,7#为钢材泊位,8#、9#为重件泊位),使用岸线长度约1130m,用地面积约958亩;后方案调整为拟建泊位4个(自上游至下游,1#、2#为原木泊位,3#为钢材及石材泊位,4#为重件泊位),使用岸线长度约456m。
2017年2月16日,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与枝江市政府签订《枝江七星台港区项目投资协议书》,成立项目公司湖北枝江港务有限公司负责枝江七星台综合码头工程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二、项目名称:宜昌港枝江港区七星台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采购
三、项目地点:枝江市七星台镇
四、本项目招标范围:宜昌港枝江港区七星台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及《枝江七星台港区项目投资协议书》范围内港口岸线利用布局方案研究。
五、成果要求:形成可研报告及《枝江七星台港区项目投资协议书》范围内港口岸线利用布局方案,得到招标人认可并经市级主管部门会议评审通过(如需批复则须取得批复)。
六、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七、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
1、采购项目的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资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包含港口河海工程);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综合码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且已获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证明材料为项目可研合同和行政管理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至少有一项综合码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项目实施业主证明复印件或附有职务证明的可研文件扉页复印件)。
    5.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谈判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后审不合格的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谈判供应商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谈判供应商将首先被淘汰,不能进入到下个程序。
八、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发放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41号天惠城601室)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一份文件200元。
报名须提交资料: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 ¥ :3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九、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9:00时;递交地点:宜昌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东艳路宜昌交投大厦)2楼2015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9:00时。
谈判地点:宜昌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东艳路宜昌交投大厦)2楼2015会议室。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原件准时参加谈判会议,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人:湖北枝江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峰
电  话:15971656770
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清波
电  话:138724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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